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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沧龙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舷外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
2022-03-02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要求,建设单位委托杭州润辉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“浙江沧龙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舷外机项目”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[2006]28号)及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现对浙江沧龙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舷外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
建设单位:浙江沧龙动力机械有限公司;

建设地点:海宁市长安镇雁塘路111号;

建设性质:新建;

建设方案与规模:企业租用浙江艾科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空余厂房,总投资5000万元,购置超声波清洗机、自动喷漆线、空气压缩机等设备,形成年产5万台舷外机的生产能力,项目建成后,预计年可实现产值20000万元。
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
表1  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

环境要素

保护对象

方位

最近距离

说明

环境空气

陈家弄

东南

350m

居住区

海沿河头

西南

436m

居住区

石桥头

西

473m

居住区

诸石

东

561m

居住区

杜家弄

东南

754m

居住区

竹山里

西北

952m

居住区

沈家门

南

1100m

居住区

长安镇城南小学

东南

1190m

学校

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

东北

1900m

学校

星星港湾

西南

2400m

居住区

地表水

新塘河支流

南

110m

宽约15m

地下水

地下水环境质量

/

/

厂区地下水

声环境

声环境质量

/

/

厂界外200m范围

三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分析

营运期:

1、废气: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主要为涂装废气、腻子烘干废气、静电除尘废气、试机废气、天然气燃烧废气。

2、废水:本项目运行过程废水主要由清洗废水和试机废水、打磨废水、水帘废水和生活污水。

3、噪音:喷漆线、加工中心等设备运行噪声。

4、固废: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、

(沧龙动力环评公示稿)沧龙环评_Compressed(1).pdf